婚禮綵排須知

1.  請於結婚日前三個月致電預約婚禮綵排日期,婚禮綵排日通常在禮拜六,時間最長為一小時。

2.  結婚雙方收到「婚姻登記官證明書」後,請最遲於婚禮綵排日前十天將正本交予本堂,以便印製正式婚書,並在婚禮綵排日核對。

3.  請於遞交「婚姻登記官證明書」時告知雙方在婚書上簽字的證婚人的中、英文姓名及關係。

4.  婚禮程序表初稿最遲於婚禮綵排日前十四天傳真(號碼:2788-4141)至本堂,經本堂批准後方可印製,並在婚禮綵排日使用。

5.  婚禮綵排必須到場的有新郎、新娘、伴郎、伴娘、花仔、花女(如有)、負責引領新娘進入聖堂的女方親人和司琴。

6.  有關婚禮的一切細節會在婚禮綵排日詳細講解,請勿致電查詢(基本事項可查看本堂網頁婚禮須知)。

教堂環境

  • 本堂內部

  • 門口

  • 本堂外貌

  • 教堂長椅

  • 讀經台

  • 鋼琴及長椅

  • 教堂玻璃窗

  • 教堂外長廊

  • (可作新娘房)

1.  拍攝人員可在教堂範圍內攝影,惟禁止進入聖欄內攝影(即弧形玻璃欄以內)。

 

2.  攝影器材不得使用本堂電源。

 

3.  請勿將攝影器材放置在鋼琴、風琴、講道臺、讀經臺或聖壇上,如有損壞,照價賠償。

 

4.  負責指引攝影程序者請注意控制時間,以免超時。(注意:超時每半小時收費1500元,不足半小時亦作半小時計)

婚禮攝影須知

婚禮時間須知

1.  婚禮借堂日期為禮拜六全日和禮拜日下午(其他日子及公眾假期恕不借用)。

2.  本堂通常一天可舉行兩場婚禮,第一場:1:00-3:15pm;第二場:3:30-5:45pm,每場兩小時十五分,包括佈置、婚禮和攝影一切時間。若當天只有一場,時間可經協商後作彈性安排(此安排最早於婚禮舉行前兩個月致電查詢。)

3.  婚禮綵排日通常在禮拜六,時間最長為一小時。

4.  新娘房借用時間第一場為中午十二時三十分至二時三十分;第二場為三時正至五時正。請準時交回新娘房並清理所有物品。

5.  請準時交回場地,超時每半小時收費1500元,不足半小時亦作半小時計。

婚禮佈置須知

1.  婚禮的一切佈置由借堂者自行負責。

2.  婚禮完畢後需清理各項佈置物及垃圾。

3.  請勿於預定時間前自行到教堂佈置。

4.  教堂內佈置時間第一場為下午一時正;第二場為下午三時三十分。惟教堂外的接待處可提早十五分鐘先行佈置。

5.  新娘房借用時間第一場為中午十二時三十分至二時三十分;第二場為三時正至五時正。請準時交回新娘房並清理所有物品。

6.  禁止使用黏貼物佈置任何地方,本堂會提供S形掛鈎,可供懸掛各飾物。

7.  禁止使用拉炮,噴射化學彩帶。不可將花瓣、紙碎和任何物料撒於地上。

8.  教堂內的燈光、音響、空調和影視設備由專人負責,請勿自行啟動。

9.  嚴禁進入音響室。不能將自備的音響或樂器插入本堂的音響系統內。

10.未得本堂同意,所有傢俱、器材、檯椅和固定飾物不得移動。

11.聖壇上的兩盆鮮花和兩枝紅蠟燭(可於道聲書室購買)由借堂者負責,鮮花須於星期六送達教堂。

12. 使用投射機和畫架需額外收費。

13. 簽署婚書的檯椅已由本堂佈置並提供羽毛筆。惟借堂者亦可自行佈置。

14.本堂工作人員有權干涉及制止不恰當的佈置和行為。

15. 本堂沒有車位提供。

16. 如有損壞本堂任何物品,當照價賠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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